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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拟修订机动车安全法规中有关碰撞缓解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21

  2016年3月10日,加拿大运输部发布G/TBT/N/CAN/486号通报,拟修订机动车安全法规,此次修订是为了与美国法规如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No. 226(FMVSS 226)保持,参考技术标准文件No. 226碰撞缓解(TSD226)对法规进行整合。整合结果,对于车辆总重额定值在4536Kg以下的非敞蓬机动车,要求其侧边空气气囊应能保持膨胀状态达6秒,以达到在机动车发生翻转时保护乘车人员的安全。同时对某种情况下,为适合残疾人员使用所进行的机动车改良(如对机动车顶蓬的更改,固定的安全区域划分等)也提出了豁免许可建议。

  机动车生产商和进口商应负责确保机动车符合机动车安全法案(MVSA)的要求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运输部应通过审核生产商和进口商的测试性文档、机动车检查材料和从开放性市场得到的机动车检测资料对其自行认证规划进行监督。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2日,批准日期和,生效日期预计为2018年9月1日。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