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日修订了《玩具和儿童产品安全(修正案)条例2013》,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和其他标识要求。新法律将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香港玩具和儿童产品安全(额外安全标准或要求)法规 | |||||
邻苯二甲酸酯分类 |
邻苯二甲酸酯 |
范围(可接触塑化剂) |
4岁以下儿童用产品的功能 |
要求 |
生效日期 |
1 |
BBP |
玩具
4岁以下儿童用产品 |
用于:
喂食
卫生
放松
吮吸
睡眠 |
≤0.1%
(总量) |
2014年
7月1日 |
DBP | |||||
DEHP | |||||
2 |
DIDP |
可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产品 |
≤0.1%
(总量) | ||
DINP | |||||
DNOP |
转自:技术壁垒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