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香港在其官方公报(2014年第17号法律公告)上发布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该规例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规定了儿童用品及玩具的相关安全要求,特别是新引入了关于邻苯二甲酸盐的限量要求和特别标识要求。
范围 |
要求 |
玩具或儿童用品 |
所有的塑料中的BBP+DBP+DEHP≤0.1% |
能够完全放入4岁以下儿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用品 |
所有的塑料中的DINP+DIDP+DNOP≤0.1% |
能够部分(一个部件)放入4岁以下儿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用品 |
该部件塑料中的DINP+DIDP+DNOP≤0.1% |
能够部分(多个部件)放入4岁以下儿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用品 |
该多部件塑料中的DINP+DIDP+DNOP≤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