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维护民众健康,台湾地区“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法”于2012年11月23日正式上路。为配合新法上路,也制定了五项相关法规,即: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施行细则,室内空气品质标准,室内空气品质检验测定管理办法,违反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罚锾额度裁罚准则,室内空气品质维护管理专责人员设置管理办法。
为了提供充分时间完成专责人员设置、室内空气质量改善及检测等工作,未来逐批所列管公告场所将采取循序渐进方式,预先公告其管制适用对象,预公告期间主管机关将加以辅导改善后,再行正式公告并给予合理缓冲时间。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