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涂料商品中含过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污染环境及危害人体健康,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自2012年12月1日起将调合漆(合成树脂型)、瓷漆、乳化塑料漆、水性水泥漆、溶剂型水泥漆等5种一般涂料(俗称油漆)列为应施检验品目,检验这些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及标示。
油漆中因使用的有机溶剂含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具危害性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可能引起个体免疫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不适,会对环境及人体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标准检验局将依据标准CNS 601「调合漆(合成树脂型)」、CNS 606「瓷漆」、CNS 2070「乳化塑料漆」、CNS 4940「水性水泥漆」、CNS 8144「溶剂型水泥漆」检验这5种产品,检验合格的产品上会标示商品安全标章。
标准检验局除呼吁业者应生产或进口符合规定的油漆外,也建议消费者尽量选购水性产品(如:水性水泥漆等),若有使用油性产品的必要性时,建议由施工人员施作为宜。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