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欧盟《官方公报》于2012年1月28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2/48/EU号决议,将第2009/251/EC号决议的有效日期延至2013年3月15日。该决议禁止所有含富马酸二甲酯(DMF)的产品投放欧盟市场,若产品的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过0.1毫克/千克,便被视为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决议适用于所有专为消费者使用或可能被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富马酸二甲酯是一种生物杀灭剂,用于制造鞋履、家具及电子产品的包装,防止皮革部件或物件于储存及运输时沾染潮湿空气滋生霉菌,令产品变坏。富马酸二甲酯以小型包装模式藏于家具及鞋盒内,挥发后依附在产品上,接触消费者皮肤,可导致皮肤炎、瘙痒、刺激、发红及烫伤,甚至令消费者呼吸困难。
此次禁令的延长将对相关企业产品出口欧盟造成一定影响。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注重原料的选择及产品质量,在与原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时,应将不使用DMF有害物质纳入合同以降低风险,必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含DMF的相关证明。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将皮类、干燥剂、防潮袋等高风险产品送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同时采用改变加工工艺或变更原辅料等方式,来规避欧盟限制DMF的指令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转自: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