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通过两项关于儿童产品检测和认证的规例。下文概述该两项规例的要点,以及委员会另外两项行动。
消费品测试、认证及标签:项规例是订立准则,以确保儿童产品得到定期检测,而当产品设计或制造过程出现改变时,也会进行检测。这项规例并订立保障条文,以防生产商对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施加不适当影响;又设立消费品标签程序,以显示产品已符合认证要求。这项规例将于2013年2月8日生效,要点包括:
•生产商必须向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提供足够数量的儿童产品样本,或在各重要方面都和该儿童产品一样的样本,以便进行检测,作为认证的依据。
•假如某款儿童产品的生产过程能持续制造出成份和品质的制成品,生产商可以提供较少样本。相反,假如生产过程制造出成份或品质不一的制成品,则生产商或须提供更多产品样本。除非儿童产品安全规定另有指明,否则可以利用部件检测来支持认证检测。
•假如某个产品样本未能通过认证检测,即使其他样本已通过同样的认证检测,生产商仍须查找产品样本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行动纠正该等问题。
•所有儿童产品生产商必须定期检测产品,而该等检测必须由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进行。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定期检测必须至少每年一次。这类生产测试计划可以包括反覆测试,或工序管理技术的运用等。
•假如产品出现变化,例如设计、生产过程或部件来源有变,业者必须重新检测,再次证明产品符合联邦安全标准。再次检测的程度可视乎该等变化的性质而定。
•生产商必须保存下列检测及认证纪录5年,并在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要求检视时出示:(1)每款产品的儿童产品认证;(2)每项第三方认证测试的纪录;(3)下列项目的纪录 — (i)定期检测计划及定期检测结果,(ii)生产检测计划、生产检测结果及定期检测结果,或(iii) 由已获ISO/IEC 17025:2005(E)认证的化验所进行的检测结果,以及定期检测结果;(4)所有关于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和部件来源变化,以及认证检测流程和检测值的纪录;(5)防范不适当影响的程序纪录,包括有关培训材料和所有雇员的培训纪录。
•某款消费品的生产商和自家品牌商,可以藉由产品上划一的标签来显示该产品符合有关联邦消费品安全规定、限制、标准或条例。标签必须清晰可读,并包含「Meets CPSC Safety Requirements」(符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规定)的字句。生产商和自家品牌商也可以在该消费品附上另一个标签,惟该标签不得改变或导致消费者误解「符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规定」标签的意思。生产商和自家品牌商不得暗示,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经检测或审批该产品。
部件测试:为减轻受影响业者的负担,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公布另外一项规定,允许业者使用由供应商进行的部件及制成品检测,来满足检测及认证要求。委员会称,这项规定为业者提供很大弹性,因为生产商或进口商可以下列一项或多项作为认证的依据:(1)部件检测;(2)部件认证;(3)其他业者的制成品检测;(4) 其他业者的制成品认证。
这项规定又指出,假如业者未能肯定检测一个或更多部件,是否足以评核该制成品符合所有适用规定、限制、标准及条例,好应把制成品送往检测。已经检测的部件,必须在各重要方面都和制成品所用的部件一样。
这项规定将于2011年12月8日生效。
样本: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有意修订关于儿童产品认证测试及标签的规例, 以允许业者在定期检测中使用已知能代表所有自上次定期检测以后(或定期检测认证以后)制造或进口的产品的样本。公众人士可于2012年1月23日前提出意见。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表示,要判断所选样本是否具代表性,方法很多,视乎作为评估依据的规定、限制、标准和条例而定。
委员会接受各种随机抽样的模式,作为选取样本的方法,包括简单随机抽样、群集抽样、系统抽样、分层抽样及多阶段抽样。生产商须保存定期检测中代表性样本测试的纪录文件,包括选取样本数量和选取程序。纪录亦须包括从样本检测结果推断制成品合格的基础。
降低成本:公众人士可于2012年1月23日前,就降低第三方检测成本的方法提出意见,例如:
•采用已受其他部门规例监管,须接受第三方检测的物料;
•修订认证要求,藉以减少重复进行第三方测试的情况,即两家或以上进口商为各重要方面都大致相同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测试;
•对于有多个部件须要接受第三方检测的产品,可由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挑选一套子集部件进行检测,以评估该产品是否符合适用规定、限制、标准及条例;
•生产商如有大量类似产品须接受第三方检测,可以合理地采用能减轻整体检测负担而不损害第三方检测效益的抽样程序;
•证明产品符合其他或监管标准的证据,有助证明产品符合《消费品安全法》下的适用规定、限制、标准及条例;
•除了已获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技术,尚有其他技术可供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采用以测试产品;
有其他技术可以降低第三方检测成本。
转自:贸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