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了 “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即到2015年,摸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意见》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对违规经营的,可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另据了解,由于部分地方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设施建设仍然滞后,造成大量危险废物未经安全处置流失到环境中,危害严重,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日前也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限期完成规划任务。逾期不能建成试运行的,环境保护部将挂牌督办,各级环保部门将停止该区域内产生危险废物、且自身不具备处置能力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工作。《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