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标准 不锈钢食具容器》等38项食品安全标准。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s://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0年12月21日前按下列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cma2010@gmail.com。
转自: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