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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发布车辆安全测试指南
发布时间:2010-11-05

  台澎金马关税区交通部2010年8月18日发布G/TBT/N/TPKM/89号通报:关于车辆安全测试指南的公告。

  通报内容如下:为了提高电动车的安全性,交通部计划通过修订车辆安全测试指南,调整M类、N类和L类,以及O类电动车的安全要求。

  修订动力制动和电磁兼容性以及在碰撞事件中保护驾驶员防止转向、在侧面碰撞事件中保护乘客、在正面碰撞事件中保护乘客的转向控制系统的现行要求。

  1.对于M、N、O和L类机动车辆(包括电动车),将采用基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R10的EMS要求。

  2.对于设计速度超过25千米/小时的M、N类电动车,将采用基于UN/ECE R100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防电击,在有电压的情况下防止直接接触零部件,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和氢气排放测试等。

  3.对于L类电动车,将采用关于电动摩托车的安全法规,该法规引用了如下法规:

TES电动摩托车安全规范和测试程序,
大型乘用车防火灾危险的车辆安全测试指南,
补充使用锂电池的电动摩托车安全测试程序草案(CNS0980241)。

注:
    M类 ——电动车,至少有四个轮子,用于运载乘
    N类 ——电动车,至少有四个车轮,用于货物运输
    L类 ——两轮摩托车
    O类 ——拖车(包括半挂车)
    该安全测试指南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

转自:质监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