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近通过《禁止儿童和婴幼儿产品使用双酚A法令》,禁止生产、分销和销售含有双酚A的某些儿童护理产品。
从2010年12月1日起,任何人、商铺、合伙经营者、协会、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不得销售或供销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含有双酚A的儿童护理品。并且,不含化学品双酚A的产品可以在显著位置声明“Bisphenol-A Free”(不含双酚A)或“BPA Free”(不含BPA),以告知消费者。
法令中词语解释:
“儿童护理品”指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抚慰器以及用于饮用液体但未盛装的饮料容器,包括抚慰器、婴儿奶瓶、婴儿奶瓶垫、杯子、杯盖、吸管和吮吸杯。
什么是双酚A?
双酚A(BPA)用于生产与食品接触的物品和饮用器皿中使用的聚碳酸脂塑料和环氧树脂。它类似人体自身的荷尔蒙,可以对健康造成危害,如乳癌、前列腺癌、出生缺陷、男性不孕、女童性早熟、糖尿病和肥胖症等。法规机构已经制定了产品中对人类健康安全的双酌A含量值,但这些安全值目前受到置疑,并随着新科技的发展重新接受评估。有关其它地区和美国其它州针对双酚A的禁令,可参见以下表格的综述。
转自: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