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油气排放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的油气排放监管工作,新修订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6-2010)、《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DB11/207-2010)和《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0)已于
一、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品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符合新标准要求。自
二、各承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年检的检测机构要按照新标准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并于
三、各区县环保部门要认真做好新标准的学习宣贯工作,根据新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测,对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进行限期治理或依法处罚。
四、各区县环保部门和检测机构对新标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确保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