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欧共体就已经制定了关于冰箱能效的一系列指令要求,包括冰箱能源标签指令(94/2/EC,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94/2/EC-M1:2003/66/EC,2003年7月23日实施)和冰箱的低能耗要求指令(指令96/57/EC,1996年9月23日实施)等。
2009年7月23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第643/2009号指令:《关于家用制冷器具生态设计要求的欧盟委员会法规》(以下简称生态设计要求),用于取代指令96/57/EC。新颁布的生态设计要求所涉及的产品有:1500L以下的家用电冰箱,非家用的采用电网供电的冷冻设备,采用电网供电且能采用电池供电的制冷设备。该法规不适用于采用非电力(例如LPG、汽油等)作为动力的产品,通过独立的开关电源接到电网的电池供电的产品,客户定制的一次性(非量产)且与其他产品型号不同的产品,远程控制的冰箱,主要功能不是用于贮藏食物的设备(例如制冰机和售卖机)。
转自:标准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