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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食品中金属污染物的风险评估情况
    发布时间:2009-09-15

      欧洲委员会1881/2006号条例规定了某些食品中金属污染物的限量,包括铅、镉、汞和无机锡,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质。欧委会333/2007号条例涵盖了官方对这些金属污染物控制水平的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理事会指令96/23/EC则详细规定了对动物性食品中残留化学元素的监测。

      欧洲委员会及成员国已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就食品中铀、镉、汞、铅、砷提供风险。此项工业由食品链污染物(CONTAM)机构小组具体实施。

      1、铀

      铀是一种自然产生的放射性金属,可以不同浓度存在于环境、水和食品中。2009年3月欧洲食品安全局的CONTAM机构小组对食品中,尤其是在矿泉水中的铀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就可接受的铀每日允许摄入量(TDI)提出建议。意见集中在铀的化学毒性危险,而放射性危险将在2009年间由欧洲委员会机构小组进行讨论。

      2、镉

      2009年1月机构小组通过了一份针对食品中的镉的意见案。在不吸烟的人群中,食物是身体内镉的主要来源。小组在分析了新数据的基础上,将镉的可耐受每周摄入量(TWI)降低至2.5微克每千克体重(μg/kgb.w.)。目前成年人平均饮食摄入触镉的水平大体在这个限量左右,对于一些特定群体,如素食主义者和吸烟者,可能高于限量。然而,即便是摄入水平高于TWI的人群,其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也非常低,因为TWI水平的制订并不是基于实际的肾损伤,而是基于肾功能变化的早期指标,该指标表明以后可能会出现肾损伤。

      3、汞

      2004年,机构小组通过了一项关于汞和甲基汞的意见案(甲基汞是鱼类和海鲜产品存在的主要汞化合物)。该意见案分析了各种食品对人类汞摄入量的影响,以及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孕妇和儿童的风险。小组的结论显示甲基汞毒性已被证明处于低摄入水平,应尽量减少此类化合物的摄入。然而,意见也提出鱼类是平衡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洲食品安全局在2005年还就野生和养殖鱼类的安全性营养价值提供了一项意见。CONTAM机构小组评估了食用野生鱼和养殖鱼的健康风险。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意见集中在主要相关的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即甲基汞、二恶英和二恶英多氯联苯;同样还审查了鱼类的食用营养价值和益处。

      此外,欧洲食品安全局预计将在2010年初就食品中铅、砷污染物发布科学研究意见。

    转自: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