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据加拿大贸易便利化办公室消息,加拿大于6月24日宣布新的有机产品标志,将令有机产品生产商获得更多的市场及确保加拿大市民在食品店找到更多认证的有机食品。
加拿大《有机产品条例》自2009年6月30起开始生效,规定了有机产品严格的认证标准,要求只有符合产品认证要求并至少有机含量在95%以上的食品才可在标签上注明为“有机食品”。
条例适用于所有进出口有机产品,不论其来源如何,所有的有机产品必须获取符合加拿大有机认证标准的认证。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将密切与有机产业合作而展开新规定的实施。
转自: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