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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有关食品标签的更新内容
    发布时间:2009-02-02
    标签往往成为产品被召回的原因。使用错误的标签、不正确的过敏提示以及不准确的营养价值成分的标签信息是食品被召回的几个常见原因。

    在荷兰,2006年6月15日至2008年6月17日期间所召回的产品中,有22%是由于贴错了标签信息所致。而在新西兰,食物标准局于 2002年召回了45%的食品, 这也反应了同样的问题。由于法律的推陈出新以及不同法律的不尽相同,常常检查您的食品标签是重要的,这能确保它符合您的产品销售地适用的法律法规。

    在欧盟,拥有“受保护原产地”的产品的标识已于2008年7月变更(2008年7月2日委员会条例EC628/2008号修改条例EC1898/2006号规定执行有关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识保护及原产地名称保护的理事会条例EC510/2006号)。尽管变更后仍采用相同格式,但颜色却变为红色和黄色。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区分该标识和PGI标识,方便消费者辨识拥有“受保护原产地”的产品。从2009年5月1日起,“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标识必须贴在产品包装上。

    同时,美国要求食品必须贴“COOL”标签。目前,在美国境内销售的牛、猪、羊和鸡肉都要求贴上“原产国标签(COOL)”,这样,消费者便可以避免买到来自有食品安全问题的的产品。不仅仅是肉类,其 它 易 腐 烂 食 品 如 蔬 菜及 一 些 坚 果 类 食 物,也 必 须 贴 有“COOL”标签。

    然而在欧盟方面,虽然目前的原产国规定因新规定的草议而有所收紧,但并未提议强制性贴标。

    由于欧洲消费者发现了不清晰的标签,欧洲委员会于2008年1月30日建议食品标签应更加清晰并更能反应它们的需要。其目标是对已有的欧盟食品标签规定进行改善,令其更加现代化,以方便消费者读取和了解标签所提示的信息,并利用该信息做出适当的选择,以促进饮食健康和规避健康风险。这项建议将大大的改变现有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