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卫生部和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称美国卫生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主题为“加强食品安全机构间合作”的中美食品安全政策研讨会。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和的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中美双方在研讨会上讨论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并就近年美国发生的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和乳品三聚氰胺污染案例进行了探讨和分析。经过商谈,中美两国同意将在对方对等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双方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沟通与合作。
卫生部部长陈竺说,正准备在美国设立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实现更好的互动,并进一步了解对方的食品安全标准。愿意本着真诚和开放的态度加强与美国同行的交流,并将以公开透明、互利互信的原则对待食品安全合作,而且这些合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美国卫生部部长莱维特表示,美国FDA将在未来3日内在北京、广州、上海设立三个办事处,其主要的两项工作,帮助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对出口至美国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查。
FDA局长埃森巴赫则进一步表示,FDA办公室将在寻找可信任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出口到美国的食品进行认证或是检验。这些第三方机构既可以是商业性质的,也可以是设立的,但都要接受FDA的审评和监管。FDA设在各国的办公室将和FDA总部实现无缝对接和有效沟通,其中的检查人员都将由FDA直接派遣。
陈竺还介绍说,目前正在进行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由卫生部牵头,多个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包括筹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际协调会议、食品安全科学委员会。二是建立“先发制人”的食品安全体系,建立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测网,成立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估机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食品法典委员会。三是建立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