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 | 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 | 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展思门路27号,东经:116°16′7″,北纬:40°7′57″ | ||
联系人 | 颜海波 | ||
基本情况 | 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3年,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展思门路27号,厂区占地面积3000m2,公司140余员工中,从事科研开发人员占74%。 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现为中央直属企业华润集团的子公司华润医药集团全资的新药研发机构,是华润医药研发中心的核心单位,华润医药集团主要的创新研发力量之一,原为国家医药管理局直属的国家级医药科研事业单位,现主营业务为创新药物临床前研究和开发,以前未做过职业卫生评价检测。 | ||
报告书信息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净强 | 调查时间 | 2019年01月 |
现场检测人员 | 王凯 | 检测时间 | 2019年01月09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颜海波 | ||
报告编制人 | 胡净强、赵金栋、梁永刚 | ||
报告审核人 | 王磊、赵永彪、富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职业病危害因素:甲醇、乙腈、溶剂汽油、乙酸乙酯、二氯甲烷 | |||
判定结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风险类别: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用人单位属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对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的“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1)建议:总体布局方面:在现有条件下难以改变调整布局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净化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和运行,以减少因总体布局不合理带来的生产区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非生产区人员的健康影响。 (2)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根据本次检测评价,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委托职业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告知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在科研楼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本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建议合成实验室设置二氯甲烷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污水处理站应设置硫化氢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本评价项目完成后向职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